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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清运服务(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1-06 10:54:57】

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清运服务(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清运服务(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51103030108190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条700 t/d生活垃圾焚烧线,日处理生活垃圾700 吨,年焚烧垃圾25.55万吨。配置1台12 MW汽轮发电机组。
七、服务内容:负责对290农场垃圾每日进行清理后运输至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仓内,全年清运量约6000吨,(最终以实际结算量为准)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供应商服务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后1年。
十、服务地点要求: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响应人须提供近三年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 3、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垃圾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作业人员需持有效证件上岗。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06日  到  2026年01月08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9日 14时00分
十六、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鹤矿集团林业处南山林场一连
联系人:王婉霖
电话:04683563718
邮箱:zjnhgxbcg@163.com
祝雪玲 签于 2026/01/06 10:54:29
附件: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