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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2-15 09:12:33】

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活性炭采购(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50902030104815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条700 t/d生活垃圾焚烧线,日处理生活垃圾700 吨,年焚烧垃圾25.55万吨。配置1台12 MW汽轮发电机组。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1)烟气净化用活性炭,本次采购量预估为90吨,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为准,具体送货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到货,单批次10吨以内; (2)除臭装置用活性炭,本次采购量预估为7吨,具体交货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具体送货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到货。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烟气净化用活性炭具体送货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到货,单批次10吨以内。除臭用活性炭具体具体送货时间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到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分批送货,全年无休。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鹤矿集团林业处南山林场一连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承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内(指2023年、2024年、2025年)拥有1个类似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类似项目活性炭销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2)此项目响应人不可分包或转包。 (3)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5日  到  2025年12月21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 09时00分
十六、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鹤矿集团林业处南山林场一连
联系人:王婉霖
电话:04683563718
邮箱:zjnhgxbcg@163.com
祝雪玲 签于 2025/12/15 09:11:30
附件: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