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国祯所属江门市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运输与处置服务公开招标(二次公告)(变更采购方式)谈判公告
江门市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谈判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工作。
|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国祯所属江门市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运输与处置服务公开招标(二次公告)(变更采购方式) |
| 二、标段(包)编号:20250903030105642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江门市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六、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二)项目概况:/。 |
| 七、服务内容:江门市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运输与处置服务,暂估量约5500吨/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
| 十、服务地点要求:江门市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生产区域。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满足以下(1)条、(2)条要求中的其中1条: (1)供应商自有污泥处置场所,供应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证明:①营业执照;②污泥处置场所不动产权证;③污泥处置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或污泥处置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为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商,供应商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证明:①营业执照;②污泥处置场所运营合同;③污泥处置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或污泥处置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2项污泥处置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供应商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本项目污泥运输工作不允许分包,同时须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供应商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可将污泥运输工作进行分包,并在本次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①分包方(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②分包方(运输单位)承担本项目污泥运输工作承诺书或污泥运输委托协议。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供应商须出具项目人员配置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本项目配置人员均满足响应文件要求及项目需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9日 到 2025年12月16日23时59分 |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地点: |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0时00分 |
| (二)谈判地点:远程视频完成谈判后,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进行线上报价。 |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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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 收款账号:9319020554104030000494 |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 (1)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2)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向采购组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受理联系人:蹇琳;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0931-8565309。 (3)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4)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投诉受理联系人:范世杰 投诉受理联系方式:0551-65315820 相关投诉事项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向投诉受理机构提出。 |
| 十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江门市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高新开发区42号地厂房 |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82号(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八层办公楼-五楼) |
| 联系人:梁辉庭 | 联系人:蹇琳 |
| 电话:15976425432 | 电话:0931-8565309 |
| 邮箱: | 邮箱:LYZB111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