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国祯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巢湖西岸及元疃项目劳务外包服务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国祯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巢湖西岸及元疃项目劳务外包服务询比采购 |
| 二、标段(包)编号:20251003030107000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 |
|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六、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二)项目概况:/ |
| 七、服务内容:本项目的采购组织人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责完成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巢湖西岸及元疃项目)中控服务、维修服务、污泥脱水、化验服务、巡检服务、驾驶、绿化、门卫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十五里河流域治理合同期限2025年12月1日-2026年11月30日,元疃劳务合同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1月30日巢湖西岸项目劳务合同期限: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1月30日。十五里河合同期限2025年12月1日-2026年11月30日,包括调蓄池辅助操作服务、金寨路调蓄池保洁服务,河道巡检服务;元疃劳务合同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1月30日,包括调蓄池辅助操作服务;巢湖西岸项目劳务合同期限: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1月30日,包括调蓄池辅助操作服务,中控室管理服务。 |
| 十、服务地点要求:安徽省合肥市十五里河项目、肥东县元疃镇、巢湖西岸初期雨水处置工程。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劳务外包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询比。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 到 2025年11月24日23时59分 |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 14时00分 |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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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 收款账号:9319020554104030000545 |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2)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向采购组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受理联系人:马颜煜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0931-8565307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投诉受理联系人:范世杰 投诉受理联系方式:0551-65315820 相关投诉事项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向投诉受理机构提出。 |
| 十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五里河流域治理项目 | 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阊水路万安路交口 |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82号(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八层办公楼-五楼) |
| 联系人:甘善银 | 联系人:马颜煜 |
| 电话:18900511387 | 电话:0931-8565307 |
| 邮箱: | 邮箱:LYZB111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