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国祯大龙湾厂起重设备缺陷整改项目询比公告
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芜湖国祯大龙湾厂起重设备缺陷整改项目 |
二、标段(包)编号:2025090203010450900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标准规模以下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小车运行限位9个、断火限位(含线缆3个)、重锤限位3个、主电源漏保开关及防雨防尘控制箱11套、相序保护继电器1个、超载限制器1个、钢丝绳卡子若干、11台起重机增加限重标识(需附上施工作业方案及人员作业资格证书)具体参照第三章采购人要求 。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1.出具规范的维修单作为依据; 2.相关整改符合起重设备的最新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大龙湾污水处理厂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 2.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至少具有 1 项 同类货物 的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响应文件无效:被列入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4)其他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3日 到 2025年09月07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4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二坝经济开发区大龙湾污水处理厂 | |
联系人:胡潘婷 | |
电话:15385600961 | |
邮箱:295784361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