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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国土中心新疆吐鲁番市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SQ01-1、2、3、4、6号采坑土石方施工机械租赁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31 10:23:57】

中国地质国土中心新疆吐鲁番市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SQ01-1、2、3、4、6号采坑土石方施工机械租赁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土环境整治中心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地质国土中心新疆吐鲁番市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SQ01-1、2、3、4、6号采坑土石方施工机械租赁询比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50701030102766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土环境整治中心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兰新线两侧戈壁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位于高昌区中西部、大河沿河西侧、东天山南麓山前与盐山之间的戈壁砾石荒漠地带,行政区划涉及吐鲁番市直属区域,红柳河园艺场,大河沿镇。项目区介于东经88°33′~88°57′,北纬43°4′~43°13′,国土总面积为189.4平方千米。
七、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提供新疆吐鲁番市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兰新线两侧戈壁区矿山生态修复子项目SQ01-1、2、3、4、6号采坑土石方施工机械租赁服务:挖掘机(360型)5台、挖掘机(240型)5台、装载机(50型)5台、自卸车(30m³)3台、自卸车(20m³)4台、推土机(320型)2台,平地机(200型)3台,洒水车(20m³)3台等机械用于项目施工。
八、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大河沿镇
九、工期要求:自通知进场之日起4个月。如因采购人原因、当地政策、环保响应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施工,工期顺延。闲置机械设备滞工费用不予补偿。
十、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承诺书。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 4.1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31日  到  2025年08月06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三、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1时00分
十五、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六、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采购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公开发布。本项目采购监督部门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土环境整治中心党总支办公室,联系人张晓,监督电话010-58650806;投诉受理部门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联系人刘京敏,投诉电话010-82408508。
十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地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国土环境整治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路92号院1号楼
联系人:安兆龙
电话:13629915449
邮箱:523478969@qq.com
刘芳丽 签于 2025/07/30 13:06:52
附件: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