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150t/d生活垃圾焚烧超低排放项目改造设计服务询比公告
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3×150t/d生活垃圾焚烧超低排放项目改造设计服务 |
二、标段(包)编号:2025070303010166900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3×15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根据项目所在地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浙江省建设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垃圾焚烧厂绿色发展,提升全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助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以生活垃圾焚烧厂为重点,推动生活垃圾发电项目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基于以上背景,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拟开展生活垃圾焚烧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推进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力争早日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验收。 |
七、服务内容: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超低排放改造设计图纸、说明书、技术文件等成果性文件。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及“服务要求”。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及“服务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设计,90天内完成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设计(设备厂家返资齐全后)。 |
十、服务地点要求:浙江省杭州市项目所在地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 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 3、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工程设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服务范围及规模、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应答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31日 到 2025年08月07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北京)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新时代集团大厦16层 | |
联系人:王芷琪 | |
电话:15801210287 | |
邮箱:2550935706@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