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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杭州公司-巢湖项目-轻质物外运焚烧处置-二标段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7-17 17:42:24】

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杭州公司-巢湖项目-轻质物外运焚烧处置-二标段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谈判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杭州公司-巢湖项目-轻质物外运焚烧处置-二标段谈判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50703030101138001001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
七、服务内容:供应商负责轻质物外运处置量约48000吨,每日运输能力不少于400吨,每日处置能力不少于400吨,供应商全面负责轻质物运输、焚烧处置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轻质物外运处置的计划工期为6个月,具体外运处置时间需配合甲方项目整体进度要求,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十、服务地点要求:安徽省巢湖市。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运输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上要求)。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货物运输服务业绩及1项类似轻质物焚烧处置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参加的,类似货物运输服务业绩及类似轻质物焚烧处置服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相应运输工作及处置服务工作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轻质物焚烧处置能力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六、资格审查资料 (四)轻质物焚烧处置单位承诺函)。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参与的相关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能力,达到采购公告“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要求,且须由满足采购公告“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中的相应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响应文件(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并提交采购人,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出两个,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响应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响应相关业务:包括获取采购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响应文件的盖章、签字等工作。获取采购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应与响应时的信息保持一致。
6)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7日  到  2025年07月24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 10时00分
  (二)谈判地点:远程视频完成谈判后,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进行线上报价。
十六、响应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南支行
       收款账号:9319020554104030000366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2)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向采购组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受理联系人:马颜煜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0931-8565307
(3)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节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
(4)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为:中节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
投诉受理联系人:翟培凯
投诉受理联系方式:13552412955
相关投诉事项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向投诉受理机构提出。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A座3层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82号(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八层办公楼-五楼招标代理公司)
联系人:郎小溪联系人:马颜煜
电话:18519854624电话:0931-8565307
邮箱:邮箱:LYZB1111@163.com
丁可欣 签于 2025/07/17 17:39:56
马颜煜 签于 2025/07/17 17:35:11
附件: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