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江西公司2024-2026年微生物促进剂询比采购(三次公告)(变更采购方式)谈判公告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谈判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江西公司2024-2026年微生物促进剂询比采购(三次公告)(变更采购方式) |
二、标段(包)编号:20240802020182276001001 |
三、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货物(污水处理用复合碳源类产品)用于生物处理系统反硝化脱氮,可提高总氮去除效果,同时作为葡萄糖碳源的替代品可以降低碳源成本,我司暂时定义为微生物促进剂,使用于中节能江西公司各工业污水处理厂。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采购数量300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70万元。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采购清单详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根据书面通知,分批分次向指定水厂发货、交接及验收,供货时间是自下发订单之日起5日内将处理剂送达指定地点。合同供应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四个月止。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包括但不限于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信丰工业污水处理厂、上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龙南工业污水处理厂、余干工业污水处理厂。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 合格响应人及其响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1.2 履约要求: 1)响应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货物能力的生产商(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保证微生物促进剂有效性时间的最低要求:承诺微生物促进剂交付时,微生物促进剂可使用的有效时间必须不少于6个月。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①响应人如为生产商(制造商),须具有自主生产(制造)的能力,响应的货物为响应人自主生产(制造)的产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②响应人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经销(代理)产品的微生物促进剂生产商(制造商)的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货物仅可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以自身名义或通过其他代理商重复参与。 4)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商(制造商)近一年(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的第三方检测(检验)报告,检测(检验)报告送检样品需与所投产品和试验小样一致。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商(制造商)近一年(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的具有CMA认证资质第三方检测(检验)证明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参加标前小试。须提供合格的试验报告。 2.1.3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同时提供:①财务要求承诺书加盖公章;②最近3年(2022、2023、2024)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最近3年(2022、2023、2024)年末最后一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公章。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2.1.4 响应人无企业信用不良的情况,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环保安全质量问题等。 ①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或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②根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规定》,响应人未处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期内。 2.1.5 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1项在中国境内本次采购货物100万元(含)以上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2.1.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文件有关联合体响应的描述均不适用)。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3日 到 2025年07月10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地点: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 10时00分 |
(二)谈判地点:网络远程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4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0200042019200063939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投诉事项可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向监督单位提出。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大道71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1号楼44层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北楼二层西侧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人:袁超 |
电话:0791-88156529 | 电话:010-68777764 |
邮箱:cecepjx@163.com | 邮箱:yuanchaocweme@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