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烟墩风场、景峡风场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改造服务询比采购(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烟墩风场、景峡风场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改造服务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5050303019875500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二)项目概况: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烟墩、景峡风场电力监控系统为满足《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加强新疆区域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需对烟墩和景峡2个风场变电站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分别加装恶意代码防护系统、USB安全隔离装置和便携式运维网关,提升涉网安全防护水平。 |
七、服务内容: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烟墩风场、景峡风场开展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改造技术服务,恶意代码防护系统、USB安全隔离装置和便携式运维网关安装调试满足电网接入要求,并提供为期不少于12个月的质保期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10个自然日内进行响应,30个自然日内完成工作,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
十、服务地点要求: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烟墩风场,地处于哈密市伊州区骆驼圈子以东60公里,距离哈密市区约120公里;景峡风场地处于哈密市伊州区骆驼圈子东南约120公里处。距离哈密市区约180公里。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项加装恶意代码防护系统或加装USB安全隔离装置或加装便携式运维网关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恶意代码系统、USB安全隔离装置、便携式运维网关出具的授权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1日 到 2025年07月08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9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4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南支行 收款账号:9319020554104030000330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1)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2)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向采购组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受理联系人:许兴泽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0931-8565311 (3)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4)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投诉受理联系人:张经理 投诉受理联系方式:010-83052211 相关投诉事项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向投诉受理机构提出。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风力发电(哈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199号集电港A座17层 |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82号(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八层办公楼-五楼) |
联系人:杨沛霖 | 联系人:许兴泽 |
电话:15099528601 | 电话:0931-8565311 |
邮箱:yangpeilin@cecwpc.cn | 邮箱:LYZB111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