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1-鹤岗公司等五项第一经营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询比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C-01-鹤岗公司等五项第一经营责任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
二、标段(包)编号:2025060302010074400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1.中节能(鹤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总经理樊绍军离任审计。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鹤岗集团林业处南山林场一连; 审计期间:2023.03.10-2024.10.28; 公司资产:2023年3月资产总额45042.31万元,2024年10月资产总额44558.02万元。 2.中节能(通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肖竹青离任审计。 公司地址:通化公司位于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东山路1888号; 审计期间:2024年3月-2025年2月; 公司资产情况:通化公司肖竹青任职期初2024年3月资产总额共计47308.91万元,任职期末2025年2月资产总额共计45446.36万元。 3.中节能(福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林敏立离任审计。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里仁村长洋43号; 审计期间:2018年6月-2023年5月。(2022年已开展过对该同志2018年6月至2022年5月的任中审计;本次审计对前期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重点对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期间的任职情况进行审计); 公司资产情况:福州公司2019年1月资产总额共计3104.94万元(说明:任职期初2018年6月未建账),任职期末2023年5月资产总额共计86338.22万元。 4.中节能(象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姜海峰任中审计。 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区旭日路88号; 审计期间:2022年2月-2025年2月; 公司资产情况:象山公司姜海峰任职期初2022年2月资产总额共计52779.14万元,任中截至2025年2月资产总额共计43833.55万元。 5.中节能(汕头潮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总经理来剑刚及原总经理苏志刚离任审计。 公司地址:潮南公司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两英镇风华村古楼山大坷尾洋; 审计期间:2023年1月-2024年3月及2024年3月-2025年2月; 公司资产情况:潮南公司来剑刚任职期初2023年1月资产总额共计124909.80万元,任职期末2024年3月资产总额共计124163.04万元;潮南公司苏志刚任职期初2024年3月资产总额共计119403.94万元,任职期末2025年2月资产总额共计120363.1万元; 备注:对以上两位第一经营责任人分别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
七、服务内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以及中节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制度,对其所属的以上五家公司第一经营责任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上述五家被审计企业招投标与采购、合同管理、基建管理、生产经营、成本控制与财务管理情况、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及资产质量状况、重大经营活动和经营决策情况、内部控制监督情况、安全生产费提取及使用情况、企业的资金管理情况及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等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采购人工作要求分别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其中,企业的安全生产费提取及使用情况(须形成底稿)、内部控制监督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及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审计期间为2024年度)须根据采购人工作要求分别单独出具报告。 2.对中节能(即墨)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 (肥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金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开展2024年度资金情况审计。 3.投标要求:投标本招标书的供应商,须同时投C组其他招标文件(请参招标书中的项目名称);且两个投标文件中制定的审计服务方案、配备的人员结构及考虑定价基准等应做到统筹一致。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供应商服务要求。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实施,至出具定稿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后终结。 |
十、服务地点要求:参考 七、项目概况(二)审计项目相关信息中关于公司地址的信息。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询比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内容,并具有相应能力的审计机构。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2年度和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2020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类似 5项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任中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服务业绩(提供服务合同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为集团公司审计机构合格供应商备选库入选单位。 (2)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3)进场项目组的审计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任中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 (4)实施阶段的进场审计人员应与询比响应文件中列示的人员配备保持一致。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6日 到 2025年07月02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3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5层 | |
联系人:马健丽 | |
电话:010-83052189 | |
邮箱:majianli@cecep.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