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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酰胺(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2-20 10:30:52】

聚丙烯酰胺(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砚山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聚丙烯酰胺(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50202030192620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砚山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生活污水处理厂1.5万吨/天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PAM聚丙烯酰胺采购用于污泥脱水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相对分子质量:800-1200万,阳离子度:55%-75%,固含量(%):≥90.0,丙烯酰胺单体含量(%):≤0.1,溶解时间:30-60mins,符合生产、检验等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 “供货要求”的具体内容。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砚山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内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在合同期间,甲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送货,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将药剂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装。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质、资金、技术、人员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针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质、资金、技术、人员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本标段接受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应答,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应答。(针对代理商的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须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报表或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提供的为财务报表,则须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至少具有 2 项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自身的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其他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0日  到  2025年02月23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 15时00分
十六、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砚山县国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七乡大道下段原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郭家奖
电话:15249678195
邮箱:1690336322@qq.com
郭家奖 签于 2025/02/20 10:14:46
附件: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