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抚州市垃圾填埋场飞灰专区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三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抚州市垃圾填埋场飞灰专区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三次公告) |
| 二、标段(包)编号:20220403030140306001001 |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五、代理机构: 无 |
| 六、项目概况: |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 (二)项目概况:本工程总规模1200t/d,2条6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2台600t/d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和2台额定12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
| 七、服务内容: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抚州市垃圾填埋场飞灰专区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政策,开展抚州市垃圾填埋场飞灰专区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 |
|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 |
|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2个月 |
| 十、服务地点要求:江西抚州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登记备案环评工程师不少于1人。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个飞灰填埋场或其他固废填埋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供应商及编制人员未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列入环评黑名单或者限期整改名单(全国统一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查询http://114.251.10.92:8080/XYPT/)。 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5月16日 到 2022年05月18日23时59分 |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9日 09时00分 |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 十九、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区 | |
| 联系人:付那拉 | |
| 电话:19179429807 | |
| 邮箱:81225151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