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阳江南鹏岛 300MW海上风电2025-2026年度运营期保险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变更公告-01号
中节能阳江南鹏岛 300MW海上风电2025-2026年度运营期保险项目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 20250303010195346001001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内容做如下更正: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变更为以下: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或其授权的一家北京分支机构(授权书格式自拟),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中国保险监管机关核发的有效《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1.2一个保险公司仅允许一个北京市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保险公司与其北京市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参与过国内海上风电项目的承保经验(首席承保人须具备首席承保经验,从共人须具备从共承保经验或首席承保经验。提供保单或协议证明,时间判定以保单或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未与招标人发生过诉讼、纠纷,与其他大型企业统保项目采购人合作过程中未发生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否则相关投标文件无效)。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 :财务部
时间: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