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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飞灰固化物转运填埋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10-10 10:29:38】

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飞灰固化物转运填埋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飞灰固化物转运填埋服务公开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50703030102602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安排对应运输能力的危废运输车辆至我厂,完成危废物联网出库扫码和相关手续及转移联单办理,按指定路线运输至飞灰填埋场,到场后根据填埋场要求做好相关手续及转移联单办理,按规范要求卸货至指定位置,并完成填埋工作。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江河坝村13组。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飞灰螯合物运输及填埋处置能力,投标人同时提供: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不动产权证或填埋场所运营合同(投标人自有填埋场所的,提供填埋场所不动产权证;投标人为填埋场所运营商的,提供填埋场所运营合同);
(4)填埋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或填埋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5)填埋场须具有环保部门同意该填埋场接收豁免飞灰并进行填埋处置的函件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类别包含HW18(772-002-18)。
注:联合体参加投标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飞灰运输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飞灰填埋处置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有效的填埋场所不动产权证证明资料或填埋场所运营合同、填埋场所环评批复文件及环保验收文件或填埋场所排污许可证明文件。
(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承担飞灰填埋处置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需提供环保部门同意该填埋场接收豁免飞灰并进行填埋处置的函件或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类别包含HW18(772-002-18)。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注: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一项飞灰处置或类似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并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截图证明)。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要求)。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项目人员配置及车辆情况承诺书并加投标人商公章,承诺本项目配置人员及车辆情况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需求,否则,招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3)投标人须在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开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账户,完善相关信息(提供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注册截图)。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如下: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达到采购公告“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出两个,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此条“共同投标”不属于同时投标,是指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
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业务,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盖章、签字等工作。获取招标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应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信息保持一致。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⑤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到2025年10月17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六、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0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南支行

收款账号:9319020554104030000476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2、对本项目招标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向采购组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受理联系人:马颜煜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0931-8565307
3、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4、本项目投诉受理机构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投诉受理联系人:张经理
投诉受理联系方式:010-83052323
相关投诉事项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向投诉受理机构提出。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江河坝村13组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82号(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八层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刘进

联系人:马颜煜

电话:028-26738518

电话:0931-8565307

邮箱:1497540895@qq.com

邮箱:LYZB1112@163.com

 

 

李朝辉 签于 2025/10/10 10:24:06
马颜煜 签于 2025/10/10 10:16:52
附件: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