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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环境雄安大区天津、承德、平泉、秦皇岛公司飞灰稳定化螯合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8-14 17:08:03】

中节能环境雄安大区天津、承德、平泉、秦皇岛公司飞灰稳定化螯合服务招标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环境雄安大区天津、承德、平泉、秦皇岛公司飞灰稳定化螯合服务

二、标段(包)编号:20250303020195427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中节能(天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一期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2400吨,配置3台800t/d炉排型垃圾焚烧炉,安装2台40MW凝汽式汽轮发电设备。承德环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营生活垃圾发电、辅助经营工业蒸汽的生产与销售,是集发电、供汽、供热多元化发展的环保型企业。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渗滤液处理项目和日处理150吨餐厨项目,现承德公司日处理固废规模已达到1200吨/天。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配置1台2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及1台20.6吨/小时中温中压余热锅炉(400℃,4MPa),配置1台4.5MW中温中压汽轮机(3.8MPa,395°℃)及1台4.5MW的发电机,年处理垃圾量7.3万吨,年外供汽量约为6万吨,同时本项目协同处置餐厨垃圾30吨/天。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总建设规模3台日处理500吨(共1500吨)垃圾焚烧炉,配2台9MW中压冲动凝汽式和1台12MW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每台焚烧炉全年额定运行时间8000小时,年焚烧垃圾55万吨。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完成中节能(天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承德环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中节能(天津)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欢脱村津芦线;承德环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太平庄;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东三家村;中节能(秦皇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山路71号。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螯合剂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代理商参与投标的,代理商须具有螯合剂生产厂家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招标采购的唯一授权书(提供螯合剂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招标采购的唯一授权书)。
1.3 螯合剂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如2024年度的未出具,则提供2021年度)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2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业绩。
注:①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如为螯合剂供货业绩,则合同中须体现相应飞灰稳定化或螯合或固化等处理服务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屏为准)。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到2025年08月24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投标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投标文件。

十六、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4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3) 保证金账号:收款账户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园支行
      收款账号:8500002844971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发布。对本项目采购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向代理机构提出。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投诉事项可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向监督单位提出。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6号楼

联系人:岳安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9931272980

电话:010-66023693

邮箱:752691533@qq.com

邮箱:1229706443@qq.com

 

 

岳安 签于 2025/08/14 16:30:18
张祎萱-代理 签于 2025/08/14 16:23:21
附件: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