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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雄安大区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六标段:怀来公司)(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05 16:33:37】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雄安大区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六标段:怀来公司)(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雄安大区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六标段:怀来公司)(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5010302019133800100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

七、招标服务内容:中标人负责将怀来公司飞灰运输至中标人指定位置,并将飞灰依法进行卸货并进行填埋处置,每年飞灰年产生量约12700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招标服务地点要求:招标人指定地点。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运输的成员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自有产权或经营权的填埋场(提供自有产权或经营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同时提供填埋场有效的环评批复、填埋场环境保护验收证明资料,填埋场须取得环保部门同意豁免飞灰填埋的函件,同时填埋场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明文件。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以上要求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http://211.90.37.192:81/index.jsp)上完成注册(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上述要求。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证明资料。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财务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一项固化飞灰填埋处置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须满足以上业绩要求并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环保承诺函,承诺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或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已完成整改验收(提供上述内容承诺函,如2022年1月1日至今发生过安全环保事故,则须同时提供环保督察整改验收的文件)。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由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提供上述资料。
5.2投标人须承诺填埋场剩余填埋量满足本次招标填埋量要求且不超额填埋(提供上述内容承诺函)。注: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由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飞灰填埋处置的成员提供上述资料。
5.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公开招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5.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相关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达到招标公告“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出二个,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业务: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盖章、签字等工作。获取招标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应与参加投标时的信息保持一致。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公司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到2025年06月15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六、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7日 10时0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5000.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南支行

收款账号:9319020554104030000256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1、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2、对本项目招标有异议的,可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受理联系人:马颜煜
异议受理联系方式:0931-8565307
3、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182号(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八层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岳安

联系人:马颜煜

电话:19931272980

电话:0931-8565307

邮箱:

邮箱:LYZB1112@163.com

 

 

马颜煜 签于 2025/06/05 15:58:32
岳安 签于 2025/06/05 16:01:37
附件: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