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班车租赁询比公告
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班车租赁 |
二、项目编号:2021020303012031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
六、所属项目名称:抚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七、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班车租赁,一天往返2趟。 |
八、服务内容: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班车租赁,一天往返2趟。 |
九、服务主要技术要求: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班车租赁,一天往返2趟。 |
十、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签署后一年内 |
十一、服务地点要求: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 |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截图)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必须具备证件: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包车客运)。 (2)应答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曾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车辆租赁项目 。 (3)应答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因合同违约而被起诉,或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9日 14时0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并经系统确认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现场纸质文件递交 |
十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方式: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2月19日 14时00分 |
(二)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现场开启 |
十七、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并在系统确认缴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公开发布。 |
二十、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抚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
地址: | |
联系人:车学燕 | |
电话:19179421162 | |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