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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告]中节能(东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东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活性炭(二噁英)[已作废]

【信息发布时间:2021-03-16 17:06:34】


中节能(东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东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活性炭(二噁英)询比公告

  中节能(东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节能(东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东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活性炭(二噁英)
二、项目编号:20210302030121733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东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六、所属项目名称:东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七、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t,配置2条750t/d的垃圾焚烧线+1台35MW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焚烧线全年额定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
八、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应答人负责东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产运营期活性炭的供货、运输、检测、卸货、技术指导、配合验收、配合运行、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应答人应确保供货范围的完整。具体数量、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九、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活性炭技术参数:碘吸附值800 -900mg/g、四氯化碳吸附率≥50%、比表面积≥900 m2/g、干燥减量≤10%、粒度≥250目通过95%、活性炭灰分≤8%、活性炭水分<3%、燃烧温度700℃、烟化温度450℃、灼烧残量≤18%、堆积比重480-550 g/L
十、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分批次交货,采购人提前2天通知,2天内当批次货物到货
十一、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灯明寺镇杜庄村北500米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并提供国家授权许可权威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活性炭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时间为近一年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查询记录截屏)。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 4、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近三年(指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需要提供合同、用户名称、规格型号、供货范围等证明材料)。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4日 09时0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并经系统确认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十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纸质文件密封邮寄至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灯明寺镇杜庄村北500米 中节能(东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韩春洁 15632787675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递交邮箱:847020890@qq.com
十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方式: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4日 09时00分
  (二)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监督人监督下现场开启询比文件
十七、响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免收。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并在系统确认缴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公开发布。
二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节能(东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韩春洁
电话:15632787675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