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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告]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设备

【信息发布时间:2020-07-14 21:11:04】


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00602020107642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所属项目名称: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七、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日焚烧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000吨,年焚烧垃圾处理量为36.5×104 t/a。2条500t/d机械炉排炉及2套烟气净化系统,配置2×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运行8000小时。
八、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保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设备
九、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1.10投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设备能对每台设备的烟气排放结果进行独立监测。提供满足施工、调试、运行等要求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图纸和文件(提出详细明录)。供货范围(含安装):2套烟囱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简称烟囱CEMS);2套余热锅炉出口CO在线监测仪;包括CEMS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管道、阀门、仪表及紧固件、保温等。具体设计和供货范围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十、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中标公示后60个日历日内。
十一、招标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南庄镇后刘市村国营农场废弃砖窑。
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1.2 (1)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2 (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相应设备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主要设备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 2.1.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6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1.7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1.8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应具有2个及以上发电类项目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供货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用户名称、规格型号、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2.2.2 投标人所提供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监测系统须获得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产品认可和国家环保总局的环保产品认定; 2.2.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同时,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4日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并经系统确认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08月04日 10时00分
  (二)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三)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派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数字证书(CA)到现场参加开标,或在线参加开标会议,通过数字证书(CA)进行远程解密和远程签章完成开标。
十七、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1) 保证金收款账户: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2)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
      (3) 保证金账号:9558850200000769146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并在系统确认缴费后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密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北楼一层西侧
联系人:联系人:田书宇
电话:电话:010-68777524
邮箱:邮箱:tianshuyu@cwem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