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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告]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消防排烟风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09 21:00:01】


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消防排烟风机设备采购

更正公告

 

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第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消防排烟风机设备采购(项目编号:2020080203011044100100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内容做如下更正: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二)其他资格要求的内容更正为: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消防排烟风机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1制造商投标的须是消防排烟风机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消防排烟风机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如有)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3个及以上消防排烟风机设备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代理商投标时提供的制造商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截屏为准)。
     5.其他要求: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更正为:2020年09月1 6 23时59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临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兰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蓝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年9月9日